自今日起,各基层团组织如有“删除团员”业务需要,可由校团委开具相关说明,并统一汇总填写河北省“智慧团建”系统删除团员申请表(见附件1),逐个注明申请删除原因,加盖学校团委公章上报。现将已出现的各类情况说明如下。
1.团员姓名、身份证号录入错误需申请删除的,需填写河北省“智慧团建”系统删除团员申请表,并做情况说明。由团省委学校部统一删除后,各高校需在5个工作日内对该团员信息重新录入;
2.非团员身份或已去世团员需申请删除的,由校团委开具相关说明并填写河北省“智慧团建”系统删除团员申请表;
3.团员编号被占用的需统一汇总填写河北省“智慧团建”团员发展编号占用情况汇总表(见附件2)统一上报;
4.团员注册智慧团建系统无团组织且忘记密码需重置密码、误转入特殊团组织需转出等相关问题,统一汇总填写附件3并备注问题详情上报。